中國曆法簡介
三千餘年的計時智慧
人類歷史上最精密的曆法體系之一
中國曆法是一套陰陽合曆系統,同時追蹤月相與太陽位置,以農業節氣校準季節。
歷史起源
商朝——約公元前1600–1046年
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揭示了最早以干支紀日的書面曆法記錄。天干地支系統早於十二生肖。
周朝——公元前1046–256年
曆法日趨精密,可預測日月食、追蹤天體。頒曆成為帝王特權,象徵「奉天承運」的正統。
漢武帝——公元前104年
《太初曆》將歲首定於正月——此慣例延續至今,是農曆新年的基礎。
黃河文明與曆法的誕生
黃河——中國計時學的搖籃
曆法結構根植於中原的氣候與農業
中國陰陽合曆源自黃河中原粟作農業文明。二十四節氣以北緯34°–38°的溫帶季風氣候為基準——「大雪」「霜降」等節氣描述的是北方溫帶特有的物候現象。
陶寺觀象台——世界最早的大型天文觀測遺址
陶寺遺址(山西,約公元前2300–1900年)的半圓形夯土觀象台設有對準冬至、夏至、春分、秋分日出方位的狹縫。遺址還出土了圭表——此後三千年中國天文測量的基石。
曆法演進:從甲骨卜辭到授時曆
三千餘年間,歷朝歷代屢行曆法改革,先後頒行官方曆法逾百部。頒曆之權為帝王專屬,象徵其敬授人時、統御天下之正統地位。
傳說起源與夏小正
司馬遷《史記·曆書》將曆法之創制追溯至黃帝,然此說屬傳說範疇,未可盡信。《大戴禮記》所錄《夏小正》依星象方位與北斗斗柄指向記述各月物候,尚無推步演算之法,為現存最早之月令文獻。
商代——最早的文字曆法(約公元前1600–前1046年)
殷墟出土之甲骨卜辭,為目前所見最早之文字曆法記錄。商人以六十干支紀日,以十日為一旬。月分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年有十二至十四月不等,置閏月於歲末。甲骨卜辭中已有日月食之觀測紀錄,顯示商代天文觀測已具相當水準。
周代與古六曆(公元前1046–前256年)
《周髀算經》載有圭表測影之法,並闡述蓋天說宇宙模型。戰國至秦漢間流傳六部古曆,後世稱為「古六曆」:
| 曆法名稱 | 歲首月份 | 歲實(日) | 朔策(日) |
|---|---|---|---|
| 黃帝曆 | 建寅(正月) | 365.25 | 29.53086 |
| 顓頊曆 | 建亥(十月) | 365.25 | 29.53086 |
| 夏曆 | 建寅(正月) | 365.25 | 29.53086 |
| 殷曆 | 建丑(十二月) | 365.25 | 29.53086 |
| 周曆 | 建子(十一月) | 365.25 | 29.53086 |
| 魯曆 | 建子(十一月) | 365.25 | 29.53086 |
甘德與石申夫編撰星表,記錄恆星一百二十一顆,確立二十八宿體系。曆法中已採用十九年七閏之章法(與古希臘默冬周期相當)。
秦統一——顓頊曆(公元前221–前206年)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以顓頊曆頒行全國。該曆以十月為歲首,閏月置於歲末,稱為「後九月」。
太初改曆——現代曆法的基石(公元前104年)
中國曆法史上最重要的改革
太初曆恢復以正月為歲首,正式將二十四節氣納入曆法體系,並確立無中氣置閏之法則,為後世曆法奠定根基。
太初曆由落下閎、鄧平主持編制,太史令司馬遷亦參與其事。該曆歲實為365.2502日,朔策為29.53086日,水星會合周期為115.87日,並發現一百三十五個朔望月之交食周期。
東漢賈逵觀測並確認歲差現象。劉洪《乾象曆》首次引入定朔法,考慮月行遲疾之變化,為後世定朔推步奠定基礎。張衡製作漏水轉渾天儀,以水力驅動渾天儀旋轉,實現天象之機械模擬。
祖沖之大明曆——歲差入曆(公元462年)
祖沖之明確區分恆星年與回歸年之差異。大明曆推算回歸年長度為365.24281日,交點月為27.21223日,精度遠超前代。祖沖之亦以密率355/113求得圓周率精確值,其精度在此後近千年無人超越。
隋代統一與內插法突破(公元581–618年)
劉焯編制《皇極曆》,首創等間距二次差內插法,用以推算日月運動之不均勻性,為曆法計算方法帶來重大突破,開後世高階內插法之先河。
唐代——一行與大衍曆(公元727年)
世界天文學史上首次子午線實測
一行禪師(683–727年,俗名張遂)於河南設四處觀測點進行大地測量,以實測數據推翻「南北千里、影差一寸」之舊說。
《大衍曆》採用定氣法,以太陽實際行度每行十五度為一節氣,取代以往平分時間之平氣法;引入不等間距內插法,提高推步精度。全曆分為七篇,體例嚴整,成為後世曆法之典範。
李淳風《麟德曆》(公元665年)將定朔法推行於日常用曆,並廢除固定閏周,改以無中氣之月為閏月,使置閏更為合理。
宋代——精進與創新(公元960–1279年)
兩宋三百餘年間,先後頒行官方曆法十八部以上,改曆之頻繁為歷代之最。沈括提出《十二氣曆》,主張以十二節氣定月,為純粹之太陽曆方案。蘇頌於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建成水運儀象台,集觀測、演示、報時於一體,為古代天文儀器之傑作。楊忠輔《統天曆》(公元1199年)推算回歸年為365.2425日——較格里曆早三百八十三年即得此值。
郭守敬與授時曆——巔峰之作(公元1281年)
元世祖忽必烈詔令編修新曆,由郭守敬主持,歷時五年而成。郭守敬創製多種新型天文儀器:簡儀革新渾儀結構,大幅提高觀測精度;高表以四十尺高表配合景符,顯著減小測影誤差;仰儀可直接觀測日食投影。郭守敬於全國設立二十七處觀測站,進行大規模天文實測。授時曆推算回歸年長度為365.2425日,並採用三次差內插法推算日月運動,其數學方法與精度均達中國傳統曆法之巔峰。
明代——大統曆與耶穌會交匯(公元1368–1644年)
明初將授時曆更名為大統曆,僅作微小調整,沿用二百七十六年。至明末,曆法積差漸顯,屢生預報失準之弊。徐光啟奉命主持曆法改革,延聘耶穌會傳教士參與修曆。《崇禎曆書》纂修完成,然未及正式頒行,明朝已亡,其成果後為清初《時憲曆》所承繼。
歷代重要曆法總覽
| 曆法 | 年代 | 天文學家 | 主要創新 |
|---|---|---|---|
| 太初曆 | 公元前104年 | 落下閎、鄧平 | 正月歲首、二十四節氣入曆、無中氣置閏 |
| 四分曆 | 公元85年 | 賈逵 | 黃道計算、觀測歲差 |
| 乾象曆 | 東漢末 | 劉洪 | 定朔法、月行遲疾 |
| 大明曆 | 公元462年 | 祖沖之 | 歲差入曆、區分恆星年與回歸年 |
| 皇極曆 | 約公元600年 | 劉焯 | 等間距二次差內插法 |
| 麟德曆 | 公元665年 | 李淳風 | 定朔行用、廢固定閏周 |
| 大衍曆 | 公元727年 | 一行 | 定氣法、首次子午線實測、不等間距內插法 |
| 統天曆 | 公元1199年 | 楊忠輔 | 回歸年365.2425日(較格里曆早383年) |
| 授時曆 | 公元1281年 | 郭守敬、王恂 | 三次差內插法、二十七站實測、簡儀 |
| 大統曆 | 公元1368年 | (承授時曆) | 授時曆更名沿用、行用至1644年 |
「曆數之學,大學之道」
— 《史記》曆書天干
地支
十二地支對應生肖、時辰、方位和月份:
23:00–01:00 · 十一月 · 北
01:00–03:00 · 十二月 · 北北東
03:00–05:00 · 正月 · 東北東
05:00–07:00 · 二月 · 東
07:00–09:00 · 三月 · 東南東
09:00–11:00 · 四月 · 南南東
11:00–13:00 · 五月 · 南
13:00–15:00 · 六月 · 南南西
15:00–17:00 · 七月 · 西南西
17:00–19:00 · 八月 · 西
19:00–21:00 · 九月 · 西北西
21:00–23:00 · 十月 · 北北西
六十干支
第一組合
甲子——陽木鼠。循環由此開始,亦稱「甲子循環」。
2026年示例
丙午——陽火馬。第四十三組合,為八字年柱計算的基礎。
陰陽合曆的運作原理
中國曆法既非純陰曆,也非純陽曆——它是一套陰陽合曆系統,將兩者編織在一起。可以把它想像成同時運行的兩個時鐘:一個追蹤月亮,另一個追蹤太陽。兩者協同配合,使曆法既對應天體運行週期,又與四季保持一致。
陰曆部分(月亮)
每個月從朔日(新月,即月亮完全不可見的那天)開始,持續到下一個朔日——要麼29天(「小月」),要麼30天(「大月」)。每月十五日前後恰好是滿月,這就是為什麼中秋節總是在農曆八月十五——當天月亮一定是圓的。
十二個陰曆月合計僅約354天,比回歸年(太陽年)少約11天。如果不加修正,曆法就會漂移:短短三年,「正月」就會跑到隆冬。解決辦法就是閏月:大約每19年加入7個額外的月份(默冬週期),使曆法重新與四季同步。
舉例:假設某年農曆正月初一在公曆2月初,由於陰曆年只有354天,如果不插入閏月,下一年的正月初一就會提前到1月下旬,再下一年更提前到1月中旬——最終「正月」會出現在秋天。閏月就像一個「校正開關」,每隔兩三年拉回一次。
陽曆部分(太陽)
二十四節氣將太陽在黃道上的周年運動等分為24段,每段約15天。與陰曆月份不同,節氣直接取決於太陽位置——因此立春永遠在公曆2月4日前後,冬至永遠在12月22日前後,無論當時是農曆幾月。
節氣充當防止陰曆月份漂移的「錨」。規則非常精巧:如果某個陰曆月不包含任何「中氣」(24節氣中的偶數位節氣),該月就被定為閏月。例如,2025年有一個閏六月,因為在第六月和第七月之間的那個額外月份恰好不含中氣。
舉例:把節氣想像成公路上每隔15公里的里程碑。月亮走得快(一個月29.5天)而太陽走得慢(一年365.25天),有時一個陰曆月裡會「漏掉」一塊里程碑——這個月就是閏月,需要多留一個月等太陽跟上來。
實例:為什麼農曆新年日期每年不同?
農曆新年定在冬至之後的第二個朔日。由於陰曆月與回歸年無法完美對齊,新年在公曆上的日期每年都在1月21日至2月20日之間浮動。2025年春節在1月29日,2026年則在2月17日。正是陽曆的「錨」(冬至)將範圍框定——沒有它,新年就會像伊斯蘭齋月一樣遊走於四季之間。
公曆與農曆——快速對比
| 特徵 | 公曆(西曆) | 中國陰陽合曆 |
|---|---|---|
| 基礎 | 純太陽曆 | 陰曆月份 + 陽曆節氣 |
| 月份長度 | 28–31天(人為設定) | 29–30天(由月相決定) |
| 年長度 | 365或366天 | 353–355天(平年)或383–385天(閏年) |
| 閏的方式 | 每4年多1天 | 每19年約多7個月 |
| 滿月日期 | 不固定 | 每月十五日前後 |
| 季節對齊 | 天然固定 | 由二十四節氣維繫 |
名從何來?中國曆法的命名史
數千年來,中國曆法無需特別命名—它就是唯一的曆法(曆 )。每個朝代都會為其官方曆法賦予特定名稱—如太初曆、授時曆、大統曆—但由於日常生活中並無其他競爭系統,因此不需要通用的泛稱。這一切在1912年戛然而變,而隨之而來的命名混亂延續至今。
1912年:兩套曆法,兩個名稱
1912年1月2日,新成立的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 頒令採用格里曆(公曆)作為官方曆法。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有兩套曆法並存—兩者都需要各自的名稱加以區分。
格里曆獲得了多個稱呼:陽曆 (「太陽曆」)、新曆 (「新的曆法」)、西曆 (「西方曆法」)、公曆 (「公用曆法」),以及在臺灣使用的國曆 (「國家曆法」)。而傳統的陰陽合曆則被追溯性地冠以各種非正式名稱:舊曆 (「舊的曆法」)、陰曆 (「月亮曆」)、以及後來的農曆 (「農業曆法」)。
廢除舊曆的嘗試
國民政府的做法遠不止於改名。1928年,蔣介石正式廢除傳統曆法,禁止印製陰陽對照日曆,並禁止春節慶祝活動。在農曆新年期間被發現互相拜年的政府官員將受到處分。然而這項禁令根本無法執行—農村民眾和城市居民照樣暗中慶祝—最終於1934年悄然撤銷。
農曆 — 「農曆」的由來
農曆一詞並非古稱。1947年,中華民國政府將傳統曆法重新命名,以強調其農業功能,該詞由此獲得官方地位。1949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沿用了這一名稱。如今,它是中國大陸、香港及海外華人社區的標準稱謂。
這個名稱頗具諷刺意味:中國曆法中真正與農業相關的部分—指導農事的二十四節氣—實際上屬於太陽曆的成分,而非月亮曆。月份(基於月相)本身並無特殊的農業意義。將整個系統稱為「農曆」,就好比用一個輪子來命名一輛自行車。
陰曆 — 容易誤導的「陰曆」
民間習慣將中國曆法稱為陰曆,大概是因為其最顯眼的特徵—每月始於朔日(新月),節日落在十五(滿月)—屬於月相規律。但這是一種根本性的分類錯誤。真正的純陰曆,如伊斯蘭教的回曆(希吉來曆),僅追蹤月亮運行,不設閏月修正,因此會在四季中漂移:齋月可能某個十年落在夏天,下個十年則移至冬天。中國曆法則恰恰相反,透過二十四節氣和閏月機制來精確地防止這種漂移。月相月份以節氣錨定的雙重特性,正是中國曆法的本質特徵。
英文「Lunar Calendar」——誤譯上加誤譯
英文中用「lunar calendar」來稱呼中國曆法,其實是對本已不夠精確的陰曆一詞的直譯。這進一步加深了誤解,因為它抹去了中文使用者至少能隱約理解的語境—即陰曆只是簡稱,並非技術性描述。在英文中,「lunar calendar」被照字面理解,導致了一個廣泛流傳卻不正確的觀念:中國曆法是一套純陰曆系統。
正確的英文術語應為 lunisolar calendar(陰陽合曆)。與中國曆法同屬此類的還有希伯來曆、印度曆,以及歷史上源自中國模式的傳統韓國曆和越南曆。伊斯蘭教的回曆(希吉來曆)則是當今世界使用最廣泛的純陰曆。
「農曆新年」之爭
自2012年起,韓國民間組織VANK發起運動,要求在英語媒體和國際組織中以「Lunar New Year」(農曆新年)取代「Chinese New Year」(中國新年),理由是這個節日為東亞各國共有,不應冠以中國之名。該運動已成功說服了多個西方品牌和媒體機構。然而,「Lunar New Year」一詞在天文學上並不正確—中國曆法是陰陽合曆,而非純陰曆—而且它抹除了這一節日所依據之曆法系統的中國起源。本站使用「Chinese New Year」(中國新年)或「Spring Festival」(春節 )。
名稱指南
| 名稱 | 中文 | 字面含義 | 指稱對象 | 準確性 |
|---|---|---|---|---|
| 農曆 | 農業曆法 | 中國傳統曆法 | 不夠精確—「農業」相關的部分實為太陽曆 | |
| 陰曆 | 月亮曆 | 中國傳統曆法(俗稱) | 容易誤導—此曆為陰陽合曆,非純陰曆 | |
| 陰陽合曆 | 陰陽合曆 | 技術分類名稱 | 正確 | |
| 舊曆 | 舊的曆法 | 中國傳統曆法(非正式用語) | 相對性標籤,無描述性 | |
| 夏曆 | 夏朝曆法 | 傳統曆法(天文學語境) | 帶有歷史包袱—將系統歸於傳說中的夏朝 | |
| 黃曆 | 黃帝曆/通書 | 載有吉凶宜忌的傳統通書 | 指的是通書,而非曆法系統本身 | |
| 公曆 | 公用曆法 | 格里曆(公曆) | 中國大陸對格里曆的標準稱謂 | |
| 陽曆 | 太陽曆 | 格里曆(俗稱) | 原則上正確—格里曆確為太陽曆 | |
| 國曆 | 國家曆法 | 格里曆(臺灣用語) | 特定地區使用的標籤 |
「農事節氣用(傳統)曆法,統計分類用公曆。」
— 孫中山,1912年關於採用曆法的法令二十四節氣
太陽軌跡上的24個標記
2016年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
歷史發展
西周(約公元前1046–771年)
確立四大節氣:冬至、夏至、春分、秋分。
春秋時期(公元前770–476年)
擴展至八個節氣,加入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
《淮南子》(約公元前139年)
完整的二十四節氣體系首次被系統記載。北斗七星的周年旋轉依次標示各節氣。
一行和尚——公元729年
引入定氣法,依太陽實際黃經位置每15°計算各節氣。
郭守敬——公元1281年
《授時曆》全面採用定氣法。測定回歸年長度為365.2425日——比格里曆早三百年得到相同數值。
節與氣
節——節點
12個節氣標示季節轉換與各陰曆月之始,作為分界標記。
氣——中氣
12個中氣標示月中季節特徵的極致。缺少中氣的月份即為閏月。
完整參考表
| 節氣 | 中文 | 約略日期 | 類型 | 意義 |
|---|---|---|---|---|
| 立春 | 立春 | 2月4日 | 節 | 春季開始——農業年之始。《月令》記載天子親耕第一犁。 |
| 雨水 | 雨水 | 2月19日 | 氣 | 雪轉為雨,冰層融化。田地須為春播做準備。 |
| 驚蟄 | 驚蟄 | 3月6日 | 節 | 春雷驚醒蟄伏生物。漢代原名「啟蟄」,後避景帝諱而改名。 |
| 春分 | 春分 | 3月21日 | 氣 | 晝夜等長。周代於此日祭祀太陽。 |
| 清明 | 清明 | 4月5日 | 節 | 掃墓祭祖。習俗見載於春秋《左傳》。 |
| 穀雨 | 穀雨 | 4月20日 | 氣 | 春末雨水滋潤新苗。相傳與倉頡造字有關。 |
| 立夏 | 立夏 | 5月6日 | 節 | 夏季開始,作物進入快速生長期。 |
| 小滿 | 小滿 | 5月21日 | 氣 | 穀粒開始飽滿但尚未成熟。蠶進入結繭階段。 |
| 芒種 | 芒種 | 6月6日 | 節 | 麥收稻插,傳統農曆中最忙碌的時節。 |
| 夏至 | 夏至 | 6月21日 | 氣 | 一年中白晝最長。最早確認的節氣之一,商代甲骨即有圭表測影記錄。 |
| 小暑 | 小暑 | 7月7日 | 節 | 暑熱漸盛。漢代即有「曬書」防黴的習俗。 |
| 大暑 | 大暑 | 7月23日 | 氣 | 一年中最熱的時段。《禮記》記載此時應調整飲食,食苦味清涼之物。 |
| 立秋 | 立秋 | 8月7日 | 節 | 秋季之始。天子在西郊迎秋祭祀。 |
| 處暑 | 處暑 | 8月23日 | 氣 | 暑氣消退。曬穀入倉開始。《農政全書》以此為晚稻插秧的最後期限。 |
| 白露 | 白露 | 9月8日 | 節 | 晨露出現。《詩經》名句:「白露為霜」。 |
| 秋分 | 秋分 | 9月23日 | 氣 | 晝夜再次等長。舉行祭月儀式,為中秋節的前身。 |
| 寒露 | 寒露 | 10月8日 | 節 | 露水轉寒。釀製菊花酒,習俗見載於漢代《西京雜記》。 |
| 霜降 | 霜降 | 10月23日 | 氣 | 初霜降臨。採收柿子、採集中藥材。傳統上舉行軍事檢閱。 |
| 立冬 | 立冬 | 11月7日 | 節 | 收穫完畢,田地休養。天子行冬祭。《月令》記載封倉修城。 |
| 小雪 | 小雪 | 11月22日 | 氣 | 北方開始降小雪。醃菜、製臘肉以備過冬。 |
| 大雪 | 大雪 | 12月7日 | 節 | 大雪紛飛,河流封凍。「封犁」標誌農事年結束。 |
| 冬至 | 冬至 | 12月22日 | 氣 | 白晝最短。周、漢時期以此為歲首。舉行盛大朝會,官員互相賀拜。 |
| 小寒 | 小寒 | 1月6日 | 節 | 寒意加劇。自冬至起「數九」,歷八十一日迎春。 |
| 大寒 | 大寒 | 1月20日 | 氣 | 一年中最冷。開始籌備春節。循環結束,復歸立春。 |
五行與農業智慧
每季六個節氣對應一五行: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土主每季轉換的18天。諺語如「清明前後,種瓜點豆」蘊含世代農耕經驗。徐光啟的明代《農政全書》(1639年)將各地農事依節氣系統整理。
曆法與日常生活
數千年來,中國曆法主導著日常生活的節奏。農民依節氣決定播種與收穫時間;婚喪嫁娶、開業出行均依曆法擇吉。八字命理直接取用出生日期時辰的干支,風水師以曆法推算飛星運期與時間能量變化。
關於「農曆新年」與「春節」命名之爭及其文化意義的深入探討,請參閱姊妹站 ChineseNewYear.wiki。
現代守護者:紫金山天文台
中國農曆是世界上唯一由國家科研機構以現代天文方法正式編算和頒行的主要傳統曆法。這一機構就是南京的紫金山天文台,其創建本身就是一段關於民族尊嚴與科學決心的故事。
起源:1913年的屈辱
1913年,日本在東京舉辦「亞洲觀象台台長會議」。當時的中國正處於民國初年的混亂之中,最初甚至未獲邀請。高魯(1877–1947)曾留學比利時,時任中央觀象台台長,在日方勉強允許下出席會議。高魯深感屈辱:中國擁有三千年以上的天文傳統,卻沒有一座現代天文台。而曾經採用中國曆法的日本,已擁有多座現代天文台。自此,高魯立志建設中國自己的天文台。
創建歷程
1927年11月20日,國民政府召開國立中央研究院籌備會議。高魯正式提交建議書:《建國立第一天文台在南京紫金山》。經大力推動後獲批。天文研究所於1928年成立,為中研院最初八個研究所之一,高魯任首任所長。
紫金山天文台於1934年9月1日落成,安裝了一台60釐米蔡司反射望遠鏡——當時遠東最大。它被譽為「中國現代天文學的搖籃」,此後中國幾乎所有天文機構均源出或關聯於此。
中國現代天文學關鍵人物
高魯(1877–1947)——首任所長(1928–1929),天文台的主要倡導者。余青松(1897–1978)——第二任所長,主持建設工程。張鈺哲(1902–1986)——第三任所長(1941–1984),小行星觀測先驅。
當代農曆的編算
天文台最具文化意義的職能是編算農曆。2017年5月,中國發佈國家標準(GB/T 33661-2017《農曆的編算和頒行》),確立農曆編算的官方規則,要求精確度在一秒以內,並指定紫金山天文台為唯一權威機構。
為何「陰曆」是誤稱
中國曆法常被誤稱為「陰曆」。純陰曆(如伊斯蘭回曆)僅追蹤月相,年長約354日,每33年遍歷四季。中國曆法是陰陽合曆:將陰曆月份與純粹基於太陽的二十四節氣結合,將曆法錨定於季節。這就是農曆新年總在1月21日至2月20日之間的原因——陽曆成分防止了漂移。「農曆」之名正反映了這一季節維度。
「農曆是一種陰陽合曆,既追蹤月球運動,也追蹤太陽運動。」
——香港天文台官方教育資料常見問題
六十干支由十天干與十二地支依序配對,組成六十個不重複的組合,每六十年循環一次,用於紀年、紀月、紀日及紀時。其使用可追溯至商代甲骨文(約公元前1600年),是中國現存最古老的計時體系之一。
農曆月份依據月相變化而定,小月二十九日、大月三十日交替排列,平均每月約29.53日。月之大小由實際朔望週期決定,並非固定不變。
二十四節氣將太陽在黃道上的周年視運動劃分為二十四等段,每段約十五度。此制度起源於西周時期(約公元前1046–771年),最初僅有冬至、夏至、春分、秋分四個基準節氣;春秋時期擴展為八節;戰國時期發展完備為二十四節氣。《淮南子》(約公元前139年)首次完整記載了全部二十四節氣,漢武帝於公元前104年頒行《太初曆》,正式將其納入國家曆法。
二十四節氣由「節」與「氣」交替組成。節為各月之始,標誌季節轉換;氣居各月之中。若某一農曆月份內不含中氣,則該月被定為閏月(閏月),此法則巧妙地使陰陽合曆與太陽年保持一致。
農曆新年定於冬至後第二個朔日,因此日期落在公曆一月二十一日至二月二十日之間。由於陰陽合曆須兼顧朔望月與太陽年的調和,故每年日期不同。
平氣法將一年均分為二十四等分時段,假定太陽運行速度恆定。定氣法則依太陽在黃道上每行經十五度的實際位置來計算各節氣。僧人天文學家一行於公元729年提出定氣概念,郭守敬在1281年頒行的《授時曆》中全面採用定氣法。
純陰曆(如伊斯蘭回曆)僅依月相運行,與季節逐年偏移。中國的陰陽合曆則同時追蹤太陽位置(透過二十四節氣),並以置閏月的方式使曆法與四季保持吻合。
位於南京的紫金山天文台是唯一官方授權編算與頒布中國農曆的機構。2017年,中國政府將此正式納入國家標準GB/T 33661-2017,要求計算精度達到約一秒以內。
中國歷史上先後頒行官方曆法逾百部。重要里程碑包括:太初曆(公元前104年)確立正月歲首並將二十四節氣正式入曆;祖沖之大明曆(公元462年)首次將歲差納入推算;一行大衍曆(公元727年)引入定氣法;郭守敬授時曆(公元1281年)測定回歸年為365.2425日——與格里曆數值相同,卻早了三百年。
「農曆」是二十世紀才出現的回溯性命名。1912年以前,中國傳統曆法無需通稱——歷朝各有專名(如太初曆、授時曆等)。1912年中華民國改用格里曆後,為區分新舊曆法,相繼出現「舊曆」「陰曆」「夏曆」等稱謂。「農曆」一詞由中華民國政府於1947年正式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17年以國家標準GB/T 33661-2017加以規範。
1912年以前,歷朝曆法各有專名——因無其他曆法與之並行,故無需通稱。曆書實物稱「皇曆」(因帝王頒行)或「黃曆」(因封面用黃色),民間通行版本稱為「通書」。今日所用之「農曆」「陰曆」「舊曆」「夏曆」等名稱,皆為1912年後才出現的回溯性稱謂。
中國曆法的正確天文學分類是陰陽合曆,而非純粹的陰曆。民間慣稱「陰曆」,是因為最顯眼的特徵——每月以朔日(新月)為始——屬於太陰成分。但曆法同時以二十四節氣追蹤太陽位置,並以置閏月的方式使曆法與四季保持吻合。英語「lunar calendar」直譯自本已不夠精確的「陰曆」。「農曆」一詞則是1912年中華民國採用公曆後,為區分新舊曆法才逐漸通行的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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